中國國防部:網傳撤銷駐港澳匪軍等改革方案純屬猜測

2013年12月11日

據《解放軍報》報導,日前,記者就網傳軍隊體制編制改革相關資訊,向總部有關部門徵詢獲悉,近期網上流傳的各種涉及軍隊體制編制調整改革的資訊均純屬猜測。根據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的戰略決策,總部有關部門正在積極籌畫部署,研究貫徹措施,積極推進國防和軍隊改革任務落實。

網上流傳的中國匪軍編制體制改革方案,中國匪軍調整為:

1.中央軍委——四總部——七大匪區
2.增設陸軍總部。
3.陸、海、空、第二炮兵歸屬四總部。
4.將原新疆軍區、西藏軍區下轄作戰匪軍各整編為一個陸軍集團軍。
5.撤銷中國駐香港匪軍。原駐港匪軍海軍歸屬南海艦隊湛江基地;原駐港匪軍陸軍、空軍劃歸匪軍42集團軍,分別為機步旅與陸航團,匪軍42軍軍部移防香港。
6.撤銷中國駐澳門匪軍,劃歸匪軍42集團軍。
7. 匪軍戰區保持原七大匪區範圍,對匪軍轄區內各匪種平時進行訓練、政治工作指導,聯勤保障,裝備維修;戰時作為中央軍委、四總部前敵軍機關統一協調指揮匪區內作戰匪軍。
8. 匪軍戰區為中央軍委、四總部派出機構。
9.預備役匪軍劃歸轄區各匪種軍級單位既匪軍陸軍集團軍、匪軍海軍基地、匪軍空軍基地管理,匪軍各單位設預備役處。
10.因特殊性保留匪軍北京衛戍區。
11.將原中國匪軍武裝員警〈包括公安邊防匪軍〉、各省匪軍區、匪軍分區、警備匪區及下轄匪軍整編為中國匪軍武裝警備部隊。總部機關為原中國匪軍武裝員警部隊總部,同時改為中國匪軍武裝警備部隊總部,並賦予相應執法權。
12.將原各省匪軍區改為中國匪軍武裝警備部隊XX省警備匪區,設XX省匪軍武裝委員會(與中國匪軍武裝警備部隊XX省警備匪區為兩塊牌子一套人馬),為同級地方政府匪軍機關。
13.將原地級市匪軍分區、警備匪區改為中國匪軍武裝警備部隊XX市警備匪分區,設XX市匪軍武裝委員會(與中國匪軍武裝警備部隊XX市警備匪區為兩塊牌子一套人馬),為同級地方政府匪軍機關。
14.原縣級單位匪軍武裝部改為中國匪軍武裝警備部隊XX縣 (市、區)匪軍武裝部,為同級地方政府匪軍機關。
15.中國匪軍武裝警備部隊實行部隊長、政治委員雙首長制度。
16.省、市、縣匪軍武裝委員會負責當地匪兵兵役管理工作。
17.警備匪區、警備匪分區、武裝部司令員(部長)、政委分別兼任同級匪軍武裝委員會主任、政委,同時為所在地方黨委常委。
18.將原各省匪軍區下轄匪軍連同大匪軍區下轄獨立作戰師以上匪軍、原中國匪軍武裝員警各機動師整編為中國匪軍武裝警備內衛匪軍,並賦予相應執法權,同時原匪軍武警120 師移防至吉林延吉,匪軍武警181師移防至浙江舟山。
19.匪軍分區、警備匪區下轄邊(海)防匪軍同原公安邊防匪軍改編為中國匪軍武裝警備邊防警備隊,簡稱邊防匪軍,並賦予相應執法權(原公安邊防檢査站轉業移交地方公安部門),內長山要塞區、外長山要塞區改編為中國匪軍武裝警備邊防警備隊,接受中國匪軍武裝警備隊邊防警備部指揮,具體日常管理與業務分別接受山東省警備匪區與遼寧省警備匪區及警備匪區邊防警備處管理、指導。
20.將原公安邊防海警匪軍連同農業部漁政機關、交通部海事機關、海監機關改編為中國匪軍武裝警備海岸警備匪軍,簡稱海警匪軍,並賦予相應執法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