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向他剝光豬


陶傑

1996 年 8 月 13 日

「香港人」這個名稱有什麼不妥?上頭的未來主尚未有什麼指示,下面倒有人先揣摩出一點心得,指這個名稱有鼓本吹本土意識之嫌,質疑九七年後,能不能「維持」下去。

言下之意,是應該廢除,把「香港人」列入「港獨」的詞典裡。有此心得者,說出這一番話時,眼睛像在斜睨一下北大人的臉色,暗自吞一口唾沬,心情緊張地等待大人開懷一笑,誇獎他一句,扔過來一塊糖。

「香港人」這個名稱為什麼有問題?就算有本土意識,又怎麼樣?滬人口口聲聲「阿拉上海人如何如何」,怎麼這句「上海人」又能「維持」至今?大陸電視台為什麼有一齣電視劇叫《北京人在紐約》?白先勇的短篇小說集為什麼叫做《台北人》?愛爾蘭小說家喬哀斯的小說集為什麼叫做 The Dubliners?英文裡有Londoners之詞,巴黎人也自稱Les Parisiens,通通都是天經地義,為何他們從來沒要求中央政府批准他們的本土意識?

香港人的許多權利,生而有之,包括言論自由和「香港人」這個名詞,只要自己不放棄,沒有人能剝奪走。自己要放棄,上頭的主子本無此意,他也沒有想得那麼長遠,你主動提醒他,他除了讚你一聲「乖」以外,你自己也就永遠失去了那樣的權利。

但奴才是不明白那樣的道埋的,在他的意識裡,那聲「乖」比一切都重要。在香港,四周出現很多這樣的人,他們面對著翦徑者的匕首,不但交出現金、手表、信用卡,還陸續脫下了鞋襪、內衣、內褲。對這種人,香港人真要當頭棒喝,提醒他,對方只要你的現金手表信用卡,才不一定要你給他剝光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