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以仁政厚待(protect)大國民,港共用重典伺候(persecute)老百姓。

2017年4月11日

港共以嚴刑峻法鎮壓抗爭者,楊家倫義士判囚4年9個月,許嘉琪、麥子晞、薛達榮三位義士判囚3年。3年前台灣太陽花學運(Sunflower Movement)期間抗議人士占領行政院,台北地院今日宣判召集人陳為廷、魏揚、林飛帆等22人全部無罪,僅判另外11人有罪,皆輕判3至5個月有期徒刑,均可易科罰金(commuted to fines, 即係根本唔駛坐監)。被訴煽惑犯罪的主犯,黑色島國青年陣線召集人魏揚等8人,台北地院認定他們只有呼口號激勵民眾士氣,沒有要求他人進行犯罪,裁定他們沒有主觀犯意(mens rea),判決他們無罪。台北地院又裁定蔡丁貴(台大教授)等87人侵入行政院,因行政院撤回87人侵入建築物罪(trespass to land)的控訴,判決不受理(dismissed)。太陽花學運創下多項台灣群眾運動紀錄,首次由群眾佔領立法、行政二院,全程延續24天,全國共有78萬人次參與,獲得17外國、49個城市台灣留學生相挺。

老百姓
陶傑  2012年3月28日
去年在外地,握着遙控器,無意按到中國一家電視台,一個女記者派駐英國,報道油價飆升的新聞。
中國女記者拿着咪高峯站在油站前,說:「油價上漲,英國老百姓感到很不滿。」
這句話文法通順,女記者說來,也沒有結結巴巴,但有一點點問題。
問題在「英國老百姓」這個自我配搭的詞彙。
華文的「老百姓」,是很奇怪的中國獨有觀念。國民,是 Citizens,包含了人權和憲法的地位。居民,是 Residents,人權的含義不太重,是地理的,提一個人與某地的共生關係。此外,還有人民(People)和群眾(Mass)──這兩個詞,地位差一點,而且經過馬克思列寧的閹割,尤其是 Mass,都變成了略帶愚昧。
但「老百姓」沒有精確的英譯,因為「老百姓」絕不是國民公民,也不是居民,而且比帶有順民含義的「人民群眾」低一等。
因為華文的「老百姓」,不但並無人權的意識,也沒有人性中對自由和權利的悟性與追求,「老百姓」只求「溫飽」,在這個意義之上,不錯,確實如同牛羊。但華文有「魚肉百姓」之說,中國的所謂「老百姓」,都又連牛羊都不如。如果「苛政猛如虎」,中國的暴政,是兇猛的牲畜,那麼以「魚肉百姓」的字義來解讀,所謂「老百姓」,地位比牲畜低一點,只是一種飼料( Fodder)。
美國、英國、歐洲、日本,只有國民,他們不是任宰割的一群,而且擁選票、決定政府;他們的人權天賦,不容侵犯;對於溫飽,不必張羅,從來不是問題,對藝術和人文品味的追求,令他們擁有完整的國民人格。英國的「老百姓」?英國何來什麼「老百姓」?「興,百姓苦,亡,百姓苦」,只有中國才有老百姓。這位女記者身在西方報道新聞,她的眼界,還沒有出國,當然,她說的是中國普通話,這種新聞,是給沒有去過外國(或即使去過也只限於去巴黎掃貨)的中國人看的,她這樣講,「國情」為上,也沒有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