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錦滿義士及歐煜鈞義士被港共狗官判監

2017年3月30日

狗官陳慶偉

熱血公民成員鄭錦滿義士及歐煜鈞義士參加前年「佔領行動」,今日被港共政權高等法院狗官陳慶偉定罪判刑。對此,我是香港人連線強烈譴責狗官陳慶偉玩法亂法、無良無恥、媚中枉法、舞文弄法、為虎作倀、助紂為虐。

鄭錦滿義士及歐煜鈞義士等37人被指於前年「佔領行動」旺角清場時,違反港共政權的禁制令,遭港共政權控以藐視法庭罪。

港共政權律X司強國袁早前控告鄭義士及歐義士等十七人刑事藐視法庭,指他們於一四年十一月佔旺期間涉違反禁制令,惟目前只有他們兩人被港共政權法院狗官判監。

其餘十五人於去年四月提出袁匪在事發逾十一個月後才提出訴訟,遠超六個月的刑事檢控限期,認為袁匪濫用程序,故申請擱置有關傳票許可。惟港共政權法院狗官認為袁匪考慮公眾利益後,有權決定控告各人的方式,向袁匪發出起訴許可並沒不妥,駁回被告申請。

因此他們的案件排期於一八年五月十五日開審,預計審期四十日。其餘被告包括蕭雲龍、文伙安、黎宇聲、羅慧茵、陳子勳、陳瑋鋒、朱瑞英、翁耀聲、黃嘉義、江金桃、陳遨天、陳栢陶、陳榮華、劉鐵民及梁翰林。

另外包括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及學聯前秘書長岑敖暉在內的其餘二十人,也被指在旺角彌敦道清場期間違反港共政權法庭命令,被袁匪控告藐視法庭罪,他們的案件排期於今年七月三十日開審,預計審期四十五日。被告名單包括張啟昕、馬寶鈞、熊卓倫、司徒子朗、黃麗蘊、楊浩華、趙志深、陳寶瑩、關兆宏、馮啟禧、麥盈湘、黃浩銘、周蘊瑩、朱緯圇、朱佩欣、郭陽煜、張啟康、蔡達誠、黃之鋒及岑敖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