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維族人涉分裂國家罪被判重刑

2013年3月27日

新疆喀什地區及巴州兩地法院,同一天就五宗案件向20名維族人判刑,其中3人被判無期徒刑,其餘17人分別被判5年至15年不等,罪名包括涉及組織或參與恐怖組織、尋衅滋事及煽動分裂國家罪。另外,伊犁地區近日出現疆獨傳單。

官方新疆天山網指,喀什地區及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法院週二(3月26日)宣判五宗涉及20名維人的案件,被告涉及利用互聯網、手機及電子存儲介質,進行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尋衅滋事及煽動分裂國家罪。

第一宗案涉8名被告喀迪爾江.約麥爾、麥麥提敏.拜克熱、亞森江.賽麥提、托合提巴克、伊敏江.麥麥提圖爾蓀、艾麥提江.阿布力孜、阿力木巴克、克熱木.奧卜力,受宗教極端暴力恐怖思想盅惑,實施聖戰等暴力活動。

喀什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指,被告多次用手機傳播“東伊運”、“烏伊運”等暴力恐怖組織,宣揚宗教極端及暴力恐怖內容的視頻,用多媒體卡等傳播非法“太比力克”活動,以喀迪爾江.約麥爾、麥麥提敏.拜克熱、亞森江.賽麥提3人為首的恐怖團伙,組織訓練、購買凶器、策劃暗殺政法幹警,並為“遷徙”探查出境路綫等,法院以組織、領導恐怖組織罪,判喀迪爾江.約麥爾無期徒刑,剥奪政治權利終身。另以組織恐怖組織罪,判麥麥提敏.拜克熱無期徒刑,剥奪政治權利終身;亞森江.賽麥提則判刑15年,剥奪政治權利5年。托合提巴克、伊敏江.麥麥提圖爾蓀、艾麥提江.阿布力孜、阿力木巴克、克熱木.奧卜力則以參加恐怖組織罪,分別判刑10年至5年不等,剥奪政治權利3年至2年。

另外3宗喀什地區中院的一審判決,其中一宗以組織、領導恐怖組織罪、尋衅滋事罪,判處肉孜巴拉提、阿布都克熱木.阿布力孜無期徒刑,剥奪政治權利終身;同案的玉蘇普艾麥提.肉孜尼牙孜、麥爾麥麥提熱合曼、吐爾洪江.吐爾孫,被當局以參加恐怖組織罪、尋衅滋事罪,判刑14年至12年不等,剥奪政治權利3年。

另一宗亦以組織、領導恐怖組織罪判麥麥提.艾合麥提刑期15年、剥奪政治權利5年;同案的艾合麥提江.艾海提判刑13年、剥奪政治權利4年及罰款;麥合穆提.吐爾遜判刑10年、剥奪政治權利3年及罰款。

其餘一宗同以組織、領導恐怖組織罪判買合木提.阿布力孜刑期15年、剥奪政治權利3年。

而巴州法院一審以煽動分裂國家罪判處克熱木.買買提判刑10年、剥奪政治權利5年。

總部設在德國的世界維吾爾代表大會發言人迪里夏提則指,從當地多個渠道獲悉,被中國當局指控的這批維吾爾人,因為收聽美國自由亞洲電台維語部節目,並且下載收看YouTube視頻。另外,他們利用互聯網進行宗教知識交流,宣傳維族民族文化及傳統宗教,同時他們利用各種渠道呼籲維族人抵制中國同化政策、爭取自由。

迪里夏提又指,其中喀什地區法院同一天向19名維族人判刑,分別判無期及有期徒刑,而巴州法院判處克熱木.買買提,利用互聯網煽動分裂國家及暴力活動等罪。他認為,中國當局以涉及恐怖組織重判維吾爾人,是在當地鎮壓的特殊政治手段。

他說:在選擇同一日兩個不同地點,對於維吾爾人的這種重判,是直接延續中國在當地系統鎮壓的政策,根本沒任何跡象緩解當地局勢的現象。

中國維權律師唐荊陵指,中國對少數民族地區的鎮壓比漢族地區要強,整體而言,中國是極權統治,但在新疆、西藏的壓制更強硬。這次對他們判重刑,他不清楚具體情況,在政治領域及多方面,當局對新疆壓制特別殘暴。他說:我覺得中共這一次會議結束後,中共內部可能有定調,可能進行一波比較大的鎮壓。從我這裡的狀況來看,以前開完兩會,相對網絡有所放鬆,但是這次好像不是這樣。

另外,新疆北部伊犁地區,近日伊寧縣發現疆獨傳單。迪里夏提指,伊寧縣日前出現抵制中國統治及爭取自由的傳單,當局加強清查行動。該縣通往伊寧巿的國道及通往烏魯木齊巿國道,增派武裝人員對進出人士盤查。當局同時對當地的手機、移動硬盤及電腦等,以至電腦回收場所進行拉網式清查,目前仍在進行中,暫時未知有多少人被抓。